5月21日,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专题学习《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》,并研究部署认罪认罚工作。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和市检察院检务督查室、案件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员受邀参加会议。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杨志刚主持会议并讲话。
会上,杨志刚对《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》进行逐条讲解,并从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,对当前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进行了分析。
最后,杨志刚就更好地持续推进认罪认罚工作提出四点要求。一是主动作为,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。要不断总结经验,注重工作方法,着力解决好当前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。二是加强学习教育,提高业务素养。要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的方式,对有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习,确保正确有效履行职能。三是加强部门沟通,形成工作合力。积极与公安、法院沟通协调,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提请逮捕、审查起诉、审判阶段等各个环节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效贯彻。四是定期开展专项督查,保证案件质量。今后,针对认罪认罚从宽案件,由案管部门牵头,检务督查室监督,定期开展专项督查,确保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认罪认罚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。